學藝競賽

語文學科抽測比賽 國語文暨鄉土語文競賽 英語演講、英文作文比賽 畫我校園寫生比賽
英語歌曲演唱比賽 生命教育藝文展 英語短劇比賽  

「畫我校園」寫生比賽實施要點

(一) 主旨:為陶冶學生藝術氣質並培養欣賞藝術之能力,特舉辦本活動。
(二) 參加對象:一、二年級各班一名代表。
(三) 比賽辦法:
  1. 除畫板及畫紙外,其餘水彩用具由同學自備。
  2. 評分標準:構圖佔30%、用色佔30%、筆調佔30%、其他佔10%。
  3. 評分教師由美術教師擔任。
(四) 比賽日期:(當日08:00於美術教室報到點名,分發畫板及畫紙)
※ 10:00無論完成與否一律繳交
(五) 比賽地點:校園
(六) 獎勵:按總成績排序,取前三名頒發獎狀及獎品,第四名至第八名佳作頒發獎狀乙紙,以資鼓勵。
(七) 本辦法經 校長核可後辦理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