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安全
幼保職業安全法規
近年來幼童交通車事故與食物中毒事件發生頻傳,使得社會與政府相關單位
對於幼兒的安全更加重視,其中幼童專用車輛管理辦法(民國93年)是管理接送7歲以下幼童的車輛,針對「違規超載」及「違規行駛」等不當行為,加以處罰。其相關安全規定如下:
1.規定幼童專用車駕駛人必須領有職業駕駛執照,最近2年內無肇事紀錄,且體格
檢查合於標準。
2.幼童專用車接送幼童時,應派專人隨車妥善照顧。
3.乘載人數需標示於車前左右兩側,不得超過核定乘載人數。
4.應妥為規劃行駛路線、擇定安全地點供幼童上下車。
5.幼稚園、托兒所負責人對幼童專用車之駕駛人應善盡督導之責,以確保幼童生命之
安全。
幼保專業教室
1.刀、剪使用時注意安全
2.危險物品放置在高處或放入可上鎖的櫃子。
3.使用電器用品,留意電壓的負荷量,避免電線走火。
4.活動空間不跑不跳,以免滑倒、受傷。
5.保持環境整潔、光線充足、通風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