協志高中圖書館學生借閱圖書競賽辦法   94.2.21修訂   

一、          為鼓勵學生踴躍借閱圖書以培養讀書風氣,訂定本辦法。

二、          借閱圖書競賽分班級競賽與個人競賽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   競賽時間規定於每學期起至學期結束止,統計各班、各人借

    書冊數,雜誌不在統計圍內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   借書次數計算方法如下:

(一)班級競賽:以一學期中各班學生借書冊數之總和為準,

按冊數量依序排名次。

(二)個人競賽:以一學期中個人借書冊數之總和為準,按冊數量依序排名次。

(三)班級競賽、個人競賽,分年級取前三名,於下學期開學後,

朝會時間頒獎。

五、          獎勵方式:

(一)班級競賽:前三名頒給班級獎狀。

導師因鼓勵讀書風氣有功,給予獎勵,第一名嘉獎乙次;第二名優點兩次;第三名優點乙次。

(二)個人競賽:前三名頒發獎狀及圖書禮券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一名禮券五百元;第二名禮券三百元;第三名

禮券二百元。

六、個人借書次數,是否達標準,由圖書館負責人,依該學期借書次數概況認定。

七、個人借書次數之調查,由圖書館館員負責統計。

八、本辦法未盡事項,得隨時修改。

九、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亦同。